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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愿者选拔制度

志愿者是指“自愿进行社会公共利益服务而不获取任何利益、金钱、名利的活动者”,具体指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能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而不获取报酬,奉献个人时间和行动的人。(志愿者选拔工作由志愿服务工作负责人具体负责,报名志愿者的人员须填写申请表)(申请表详见附表)

具体细则如下:

1.具有自愿参加公益性服务的意愿,且不为获取任何利益、金钱和名利。

2.具有乐于奉献,关爱他人的服务精神。

3.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相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

4.在校表现良好,无重大违规及纪律处分行为。

5.能够自觉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传播志愿服务理念,服从志愿服务负责人的管理。

6.能够坚决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的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二、志愿服务体系

1)报名

1.志愿服务工作由学院负责人统一下发,已审核通过的志愿者可自愿报名参加具体的志愿服务活动。

2.报名人员须填写志愿活动记录表,包括志愿者的个人信息以及参加的志愿服务活动的相关信息(活动记录表详见附表),该表将由专门人员进行录入、确认、储存、更新。

3.报名参加人员应服从相关人员安排,遵守服务准则,自愿奉献时间和智力、体力、技能等,帮助他人、服务社会。

2)志愿活动记录

1.志愿服务记录工作由学院专门人员负责。

2.记录信息应包括志愿者的个人基本信息、志愿服务活动基本信息(活动名称、时间、地点、活动负责人、活动记录人、服务对象、服务内容、)。

3.活动结束后,需向服务对象调查其对志愿者服务活动的评价。

4.志愿者在志愿活动结束后须写一份活动总结(心得)上交至本次活动负责人。

3)志愿者表彰

志愿者表彰将结合以下三方面进行综合评比:

1.志愿服务时间(占比50%

志愿服务时间是指志愿者实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以小时为计量单位,不包括往返交通时间。

2.志愿服务评价(占比30%

每次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活动负责人需向接受服务的机构进行综合调查,由服务对象对本次参加活动的志愿者进行综合评价;志愿服务队内部,志愿者之间须互相进行总体表现的评价,限于参加本次活动的志愿者。

3.志愿服务总结(占比20%

志愿者在每次志愿活动结束后须上交一份活动总结或者心得,根据思想认识的深刻程度,由志愿者服务队的指导老师进行统一评判。

附录1

志愿者申请表

出生年月

一寸照片

院系

专业

联系电话

邮箱

申请理由

志愿服务活动经历

自身特长与技能

附录2

志愿服务活动记录表

活动名称

活动地点

活动时间

负责人

记录人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简要)

志愿者个人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专业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