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届申请学位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的通知
浏览量: 更新日期:2015-04-08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15届申请学位研究生:
为使我校2015届申请学位研究生(博士/硕士)的学位论文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送交论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今年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生(含农村教育硕士)、在职教育硕士学位论文评审以抽查的形式进行,被抽查的学位论文由学校送审,其他学位论文由各培养院所送审;博士生、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全部由学校送审。被抽检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生(含农村教育硕士)、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名单将于4月13日在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所有评审的学位论文必须通过学校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否则不予送审。
2.论文提交时间和地点:需提交学校的论文由各院系统一收齐后于4月14日8:30—11:30和14:30—17:30交研究生处。曲阜校区统一交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行政办公楼311);日照校区交日照校区研究生处办公室(会馆2309)。过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申请,推迟其学位授予时间。
3.需要提交论文数量:
(1)博士生:提交学位论文四份,其中一份学位论文原件并由导师签署意见,另三份为未显示个人信息的复印件;
(2)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生(含农村教育硕士)、在职教育硕士:未被抽查的需交一份学位论文原件并由导师签署意见;被抽查的需提交学位论文三份,其中一份学位论文原件并由导师签署意见,另两份为未显示个人信息的复印件;
(3)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需提交学位论文三份,其中一份学位论文原件并由导师签署意见,另两份为未显示个人信息的复印件。
4.所有类型研究生的三份学位论文(博士生四份)中,其中的一份原件需由导师和研究生在《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创性说明》和《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上签名,并由导师注明“同意定稿打印”字样并签名;另外两份学位论文复印件(博士生三份)的封面勿打印导师及研究生姓名,《曲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原创性说明》和《曲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上请勿签名,论文中已发表学术论文及致谢部分必须去掉,以供送审用。
5.所有学位论文需严格按照《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见附件)提交论文,格式不符者不能参加送审。请各院系务必通知到学员本人,不能按时提交论文者,将推迟其论文答辩时间。
6.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提交学位论文时必须先到财务处交齐学位申请费,各院系提交此类论文时需同时提供学位申请费收据及外语和综合课考试合格证件号码。
7.各培养院系送交论文时必须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信息登记表》(见附件),打印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一同报研究生处,同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liuxianwei123@126.com。
8.所有评审学位论文研究生(含未被抽查的)的指导教师和研究生都要填写导师和研究生承诺书(见附件),由各培养单位收齐后交研究生处,未填写承诺书的不予送审。
9.4月13日将通知各培养单位《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二次检测不合格的名单,二次检测不合格研究生推迟一年申请学位、答辩、毕业,本次不再提交送审论文。
10.博士研究生提交论文时,须同时提交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属于被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ISSHP等收录的学术论文,须提供科技处(社科处)证明或提供检测报告原件。
注: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时间安排提交相关材料,以免影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审,如有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的,推迟有关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授予。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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