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本科生期末考试安排
浏览量: 更新日期:2017-06-25 管理学院期末考试工作严格按照《曲阜师范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试行)》和《曲阜师范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办法》的规定开展。
1、缺课达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者,或缺作业、实验报告达本学期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
2、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正常考试,除紧急情况外,须至少于考试前一天提交缓考申请,公共课缓考申请由教务处审批,专业课缓考申请由学院审批,因病缓考者须同时提供医院诊断证明。考试开始后提交的申请、证明无效。缓考申请要交任课教师一份,任课教师在录入成绩时,对缓考学生做出标注。
3、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的学生,两专业的专业课考试时间冲突时,一般应参加第一专业的考试,第二专业的考试申请缓考,由专业所在学院负责审批;其他原因需申请缓考第二专业的课程的,也由专业所在学院审批。
4、老师在教务系统录入成绩时,有一项是“未通过原因”,需要标注缓考、作弊、旷考、取消资格等原因。这些原因在后期安排补考、计算排名等很多环节上起关键作用,任课教师在录入成绩时,如实录入该项。
5、已结业学生如申请参加考试,可最迟于考试前一天,向教务处提交结业课程的补考申请,教务处予以增加待录入成绩数据并安排公共课考场,专业课考场由学院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