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金桥中专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浏览量: 更新日期:2020-05-30高碑店市金桥中专是一所高标准、现代化的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建校16年来,学校依托丰富的职教办学经验、广泛的社会资源、良好的社会信誉,牢牢把握“服务社会、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宗旨,秉持“质量、诚信、特色、创新”的办学理念,不断拓展合作渠道,社会声誉日益提高。
我校新校区座落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占地面积68亩,建筑面积35000平米,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是工作和生活的理想场所。为适应新校区的发展需要,优化师资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师。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一)招聘工作在市人社局的全程指导下,由金桥中专组织实施。
(二)坚持重品行、重能力原则,不拘一格选英才。
(三)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录用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40名)
中职(高中)文化课教师19名:语文4名、数学2名、英语3名、政治3名、历史2名、体育2名、中华传统文化3名。
专业课教师21名:机械类9名、信息技术类6名、财会金融类2名、电子商务与市场营销4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或技能条件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应聘教师资格证上相应的专业。
(二)学历及岗位要求
1.应聘中职(高中)文化课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工作经验者,学历可适当放宽。
2.应聘专业课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如有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学历可适当放宽。
(三)年龄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课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胜任岗位工作,无口吃,无传染病,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
(五)禁止应聘的条件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
2.有犯罪记录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3.曾被解聘或开除公职的;
4.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公告与报名
(一)公告发布
此次招聘在“高碑店人社”微信公众号“高碑店市金桥中专”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招聘简章。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5月12日起至报名截止。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主要在“招聘群”中发布,必要时在“高碑店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方法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报名时一并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应聘者需注明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必须对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资格不合格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时间:5月13日9:00至5月30日17:00。
3、报名时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专业资格证、职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照片3张,报名考务费100元。
4、报名流程
应聘人员报名时,要按规定佩戴口罩,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按下列流程办理:提交材料供工作人员审核、初审合格后按规定填写报名表并交报名费、扫码实名制进“招聘群”并随时关注后续信息。
5、报名地点:高碑店市金桥中专东校区(技工学校)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2-6555600 赵老师
五、考试
本次招聘不进行笔试。仅在资格审核基础上进行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法进行,总分100分。录取以面试成绩为基准择优录用。
1、面试流程:试讲和答辩。
试讲(60分):10分钟,无生教学,试讲内容必须与报考岗位一致(试讲相关信息由“招聘群“发布);
答辩(40分):5分钟,采取考官提问考生现场作答的方式,共2个问题。
2、面试评审。每个面试评审组由7名考官组成。记分方法采用“体操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应聘人员的面试得分。
每个面试室全程录像,确保面试工作公平与公正。
现场面试时间和地点“招聘群”另行通知。
六、体检、审核
(一)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二)审核。教师招聘小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档案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审核不合格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体检。
七、公示、聘用
(一)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并在“高碑店市金桥中专”微信公众号“教师招聘”栏中的“最新消息”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由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由高碑店市金桥中专与被招用人员签订劳动
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二)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试用满并考核合格者,按劳动法缴纳社会保险;工资结构:基本工资+薪级工资+课时工资+出勤工资+教龄工资,月均工资3500〜8500元。
(三)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
(四)学校对聘用的教师提供宿舍及用餐保障。
八、特别提示
(一)凡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试讲、体检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金桥中专成立了由校长为组长的高碑店市金桥中专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
规则制定、重大问题的决策、招聘工作的统筹、确定录用人员等。下设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高碑店市金桥中专教师招聘小组办公室
二0二0年五月十二日